通常把基于非法控制的黑客程序叫_张某利用某黑客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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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航空公司涉嫌信息泄露大案?

退改签诈骗引出信息泄露大案 涉东航等多家航空公司

非法入侵50多家民用航空类公司网站,窃取乘客票务信息,再利用这些信息实施网络诈骗,骗取金额1000多万元。近日,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网安支队、苍南县公安局网警大队破获一起特大黑客攻击窃取国内航空公司网站信息案件。警方共抓获黑客林某等犯罪嫌疑人20名,缴获航空票务类公民信息30多万条和大量账号、密码信息。

机票“退改签”诈骗

引出信息泄露大案

“尊敬的旅客,您所乘坐的航班因为机械故障或天气原因而取消航班,要求顾客改签机票,请拨打400××××。改签成功

,由航空公司赔偿200到300元的经济损失。”近年来,买机票后收到诈骗信息的情况屡见不鲜,最为典型的案例就是犯罪分子通过发送“航班取消”的短信实施诈骗。

此类案件中,犯罪分子往往能够非常准确地获得旅客的姓名、证件号、订的航班票号,让旅客进行“退改签”,从而进一步引诱旅客进行转账。

旅客的信息是如何泄露的呢?今年7月,温州市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在侦办一起利用机票退改签实施网络诈骗案件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林某有非法侵入各大民航网站,窃取公民机票出行信息犯罪嫌疑。

这个情况立即引起温州市、苍南县两级公安机关领导的高度重视,成立了由网警、刑侦人员组成的专案组。

经两个多月的侦查,温州、苍南警方摸清犯罪人员结构后,侦查人员于10月30日、31日分别在广东广州、海南三亚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谢某、林某、王某等20人。

涉多家航空公司网站

诈骗金额超过千万元

案件涉及东方航空(6.730, 0.03, 0.45%)、中国国际航空、海南航空、首都航空、深圳航空、昆明航空等50多家民用航空类公司网站。

这些网站被黑客非法侵入,造成大量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警方在抓捕过程中,现场缴获了公民个人信息30多万条以及登录各大涉案网站的大量账号、密码。警方进一步调查查明,自2016年下半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林某等人利用各航空类公司网站的漏洞,多次非法侵入50多家网站获取最新公民航空机票票务信息,以每条5元的价格出售非法获利达150多万元。

犯罪嫌疑人黎某等17人通过购买这些信息实施机票退改签方法进行网络诈骗,作案100多起,骗取金额达1000多万元。

航空公司网站被攻击

旅客信息泄露有先例

航空公司网站信息泄露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早在2016年3月,广州公安就曾破获一起非法窃取乘客信息的案件,抓获了一名19岁的“黑客”。这名“黑客”通过攻击各大航空公司官网、知名机票代售平台和电商平台,非法盗取市民的个人信息。

民警在调查中发现,一个来自外省的网络访客,未经授权进入了航空公司的票务系统,大量窃取旅客订单信息。办案民警说,嫌疑人张某14岁就有编写黑客软件的行为。退学后,张某做了一名网络黑客,专门攻击各大航空公司官网、知名机票代售平台和电商平台。而且误打误撞,竟然得逞了。

从那之后,张某一到凌晨就去攻击目标网站。在他的电脑里面,民警一共找到了多达167万条旅客信息。在他的手里,一条旅客信息同样卖5元,截至案发时,这名“黑客”已经卖了80多万条。

健康危害行为问题低龄化

一、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不断上升趋势,这已是不争的事实。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显示,青少年犯罪总数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14岁至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又占到青少年犯罪总数的70%以上。1996年至2006年十年间,未成年人犯罪增长比率高达83%,1997年开始未成年人犯罪率每年增长近10%,未成年人犯罪占我国刑事犯罪的10%左右。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断激增,同时,未满14周岁的青少年恶性犯罪不断上升,日益呈成人化趋势,犯罪年龄明显呈低龄化趋势。那么,犯罪低龄化是刑事责任年龄过高造成的吗?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就能够有效遏止青少年犯罪吗?

(一)从犯罪性质看,盗窃犯罪最为突出。许多青少年贪图吃、喝、玩、乐等物质享受,又想不劳而获,从小偷、小摸走向盗窃犯罪;其次是抢夺、抢劫、寻衅滋事等犯罪人数众多;再有者,就是模仿电影电视中的主人公做案手法,称英雄,无所顾忌,不顾后果挥刀作案,以致犯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罪行。

(二)从犯罪形式看,两人以上共同犯罪人数增多。一些青少年由于过早辍学,无所事事,浪迹街头,便三五成群,拉帮结伙,经常聚集在一起吸烟酗酒滋事、交流作案经验。有的模仿影视片中的黑社会组织,成立帮派或团伙。值得重视的是,有的少年深受黄色、淫秽音像制品的毒害而不能自拔,为了寻求精神刺激,而持刀、持械拦截少女实施暴力。

(三)从犯罪手段来看,作案手段残忍,犯罪后果严重。有的青少年犯罪手段已经达到智能化、成熟化。如被告人张某,某学院学生,伙同四人利用黑客软件盗取银行帐号,购买QQ币、魔兽币等电子虚拟财产网上出售,获得非法收益。有的作案前周密策划,多次踩点,选择时机,准备作案工具;作案时分工明确,注意配合;有的已会运用侦察手段;有的一人就犯有数罪,而且情节都比较为严重。

(四)从犯罪年龄看,逐渐趋向低龄化。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数逐渐增多,而因不满16岁不予刑事处罚和不满14岁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数也占相当大的比例。有些少年从10-13岁就开始走上犯罪道路。

(五)从犯罪身份看,辍学少年人数居多。

二、青少年犯罪的特征

(一)青少年犯罪动机较为单一,侵财案件多为非法占有,伤害案件多为出于哥们义气或行凶报复;

(二)犯罪动机的产生大多带有随意性和激发性,一般事前没有明确的作案目标或行动方向,犯罪动机的产生往往由于外界的诱因而临时起意。

(三)犯罪团伙化现象日趋严重。由于青少年正处于人生最活跃时期,贪玩好动,喜欢集体行动,所以青少年犯罪多为团伙犯罪。

三、造成未成年人犯罪数量猛增的原因

(一)家庭的教育深刻影响着子女的人生观、道德观的形成,这是导致青少年犯罪一个最为直接、主要的原因。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潜伏着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危机,文峰区法院审理的案件中20%的未成年人由于家庭教育的失误导致其犯罪。诸多案例表明问题少年是问题父母的产物,据调查青少年案犯家庭状况普遍偏差,且多为畸形,有的家庭父母不和,有的父母离异,有的教育不当,管理不善,有的随长辈生活,娇纵放荡。

如:被告人王某,17岁,父母离异,其随母与继父一起生活,由于缺少父母的管教、关爱,感到悲观失望,犯抢劫罪。被告人白某,父母早逝,随年迈的奶奶一起靠拾废品生活,多次辍学、交友不慎,犯抢劫罪。被告人刘某,父母离异,母亲长年在外,其随外祖父母以收取房租为生,缺乏应有的教育、管制,年少辍学,犯抢劫罪。

一切好的行为都来自好的情感,一个犯了罪的青少年,他的情感是“恶”,这种“恶”来自早期教育的缺失,源于父母未能正确履行监护职责,父母在家庭教育中错误地采取溺爱、打骂或者放任不管的态度,都给未成年人的成长埋下了向“恶”发展的隐患。

(二)社会环境的影响,网络电视暴力色情信息催化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网络以及电视等媒介上大量无序传播的暴力和色情信息,校园、社区周边环境的混乱,非法网吧、录像厅、台球厅、游戏室充斥,污染了青少年成长的媒介环境,为诱发未成年人犯罪制造温床,对青少年成长造成负面影响。据统计,80%的未成年罪犯有某种程度的网瘾,并因这些不良信息的催化诱发犯罪。如:杜某等八名中专学生,沉迷网吧,因无钱上网,遂生抢劫之念。

(三)学校教育工作存在的缺陷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学校教育时期是青少年人生观、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由之路。但至今,仍有不少学校只重视应试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认为开办法制、道德教育只是形势需要,所以忽视德育、缺少法制教育。只是在名义上开设了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举办的学生法制教育讲座,也因缺乏正确的认识,忽视了教育者自身思想观念的转变和更新,最终也只流于形式。还有一些教师自身素质低,常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对差生特别是双差生不是及时引导教育而是歧视、放任自流,甚至将他们扫地出门,推向社会,这些做法都在某种程度上为青少年犯罪增加了后备,成为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

四、未成年人犯罪日益严重,并非现行刑事责任年龄的错,其根源在于社会矫正措施的缺位,即法律制裁体系不完善不协调

首先,将未成年人犯罪猖狂归结于刑事责任年龄高,犯了归因简单化、表面化的错误。如果将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为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一条途径,则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短期行为,不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会扩大打击范围,将会使更多的未成年人列入刑法追究的视线,受到刑法的调整。认为只有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将原本不予追究的未成年行为人定罪判刑,投入监狱实行劳动改造,才能遏止其犯罪上升势头,才能对未成年人发挥刑罚威慑功能和教育作用,这种认识不仅没有看到深层原因和背景,而且有“刑罚崇拜”之嫌,不仅对整个社会不利,而且对于未成年人今后的成长也极为不利,可以说,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做法只是一种消极的行为,不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

其次,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轻刑化、非监禁化和非刑罚化,是国际化趋势。它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正在成长发育中的未成年人特殊关照,符合他们的生理心理发育特点,有利于挽救未成年人,促使其健康人格的形成和发展,避免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悲剧。

当然,从国际趋势来讲,对未成年人犯罪的轻刑化、非监禁化和非刑罚化,并不意味着放纵犯罪,更不意味着对那些严重危害社会的未成年人实施免刑后推入社会了之。相反,现代多数国家,对未成年人犯罪除了实行刑事处罚、判刑入狱接受改造外,还有系统的社会矫正措施,如属于保安处分范畴的感化教育、社区矫正等,通过这些强制性的教育、医疗、救助、监视、保护等措施促进未成年人的身体锻炼,道德培养、性格陶冶,知识增长和职业训练,以消除其危害社会的可能性。

五、我国针对青少年犯罪的法治现状

(一)目前一些针对青少年的法律体系还不完善,没有一套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相配套的、可执行性强的法律法规。从行政法上讲,我国目前仍然未制定出违法矫正类法律,而从刑法上讲,我国的刑罚制裁体系只包括强制性极高的几种主刑和附加刑,而且这些刑罚方式更多的是针对成年犯罪人,而缺少针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刑事制裁措施。长期以来,用惩罚成年人犯罪的手段来制裁未成年人,模糊了成年人与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影响了对未成年人的行为矫正。特别是对那些因不到刑事责任年龄而免予刑事处罚的“问题少年”,往往是推给家庭、推向社会了事,根本没有得到很好的行为矫正和思想教育。

(二)由于司法内部各部门之间对犯罪青少年的转化教育还缺少协调性,在我国对青少年的量刑还需一个从实践到理论逐步完善的过程。在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第44条第1款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已为犯罪青少年的量刑定下了大的基调。

随着社会的文明和法治的进步,我国立法和司法领域都不同程度地意识到未成年人专项立法司法的重要性,无论在立法上还是司法上,都相继认可并采取了许多适合未成年人特点、侧重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法律原则和司法措施。但由于立法本身的不协调以及立法司法之间的不衔接,一方面立法和司法领域都对未成年人采取了轻刑化、非监禁化和非刑罚化的措施,而另一方面又在立法上缺乏对未成年犯罪人的社会矫正手段,法律制裁体系存在重大缺陷,各种社会力量无法形成教育感化合力,客观上形成了对未成年犯罪人的“无制裁化”,这就必然纵容违法犯罪行为,给未成年人以错误的信息,从而使他们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肆无忌惮。

六、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青少年犯罪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既有青少年自身的内因又有外部的客观原因,因此笔者以为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建立健全针对青少年的立法制度,强化社会责任,加大宣传力度,使对青少年的保护不仅仅流于形式。法律作为调整人们行为的一种社会规范,明确规定了人们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为人们提供了一个行为准则或模式。青少年自身的心理、生理特点决定了青少年易受诱惑、自我保护能力差等特点。因此有关部门要在进一步完善立法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有针对性、防范性的法律措施来规范青少年行为、优化青少年的生活环境等,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二)加大力度净化青少年的成长环境、营造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不良的成长环境,是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的“温床”。成长环境得以优化,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将起到积极作用。因此下大力度清理文化市场,对淫秽色情,宣扬暴力的报刊、杂志、音像制品等进行专项整治,对校园及周围的非法网吧、游戏厅进行坚决取缔;社会各级影视、广播、新闻出版等部门及各类演播场所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提供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内容和信息的违法犯罪依法严惩。

(三)家庭、学校、社会各司其责,互为一体为预防青少年犯罪构筑有力防线。家庭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基点,家庭教育是青少年的第一教育阵地;学校教育是预防青少年犯罪,培养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措施。做好犯罪青少年的改造工作,严厉打击危害青少年成长的各种犯罪;给犯罪青少年足够的尊重和信任,使他们感到不受歧视,对将来的前途充满信心,对社会产生归属感,热爱生活,热爱社会,这将更加有助于他们继续教育改造。

文峰区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多年来不断完善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手段,通过庭前了解未成年人的成长情况,有的放矢地开展庭审过程中的帮教,并在审判后开展定期的缓、减、免人员集中帮扶教育活动(每年至少两次),准确掌握未成年犯的情况,不断鼓励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帮助有条件的未成年人回归校园,学得一技之长,其中部分未成年犯通过家庭、社会、学校的共同努力考上了大学。少年法庭的审判人员还担任学校的法制校长,与学生近距离的沟通交流,开展法制教育讲座,普及法律知识。

笔者以为犯罪青少年虽是罪犯,但其特殊性决定了在对惩处方式上有与成人不同的特殊性,因此建议:(1)在教育、挽救、感化的原则下对需量刑的青少年实行全程跟踪,借鉴外国先进经验设立社会调查机构有必要让社会调查员出庭,使对青少年的量刑伤害减到最低。(2)不仅设立少年法庭而且对已判决的未成年罪犯进行帮扶挽救,并且对刑满释放的青少年进行不定期的考察、回访,促使其自食其力、积极做人,防止再次犯罪。(3)从关押场所上,要和成年人相区别,避免相互感染,专门设立青少年关押和改造场所等。

显然,单纯通过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来强化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刑事惩罚,并非治本之策,相反却有掩耳盗铃之嫌。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后,不过是把原来不予刑事处罚的危害行为变为犯罪行为,只是淡化了这些危害行为对社会的刺激而已。实际上,无论刑事责任年龄如何降低,那么与此相邻的低年龄段的青少年危害社会行为仍然存在,我们永远都无法消除这种“犯罪边缘现象”。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青少年需要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关爱和保护,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体系和改造体系是一项有待全社会关注的工作,因此,笔者并不希望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而是希望通过刑法等法律法规的完善及社会综合预防、教育体制的加强,使得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系统法律规范和制裁教育措施更加健全起来,从而真正达到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目的,为青少年营造良好、净化、绿色、阳光的成长环境。

警察能通过qq号查到登录的手机吗?

警察能通过qq号查到登录的手机吗?手机遭黑客锁定,他却拜黑客为师,学习技术转而敲诈他人;民警在数据库里输入自己的QQ,结果找到密码;更有犯罪团伙盯上欧美苹果手机用户,窃取其账户余额……

今天,温州瓯海公安分局网警大队独家披露了这起破解苹果icloud账号实施敲诈勒索的特大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目前已经到案33人,扣押了遭破苹果icloud账号2万多个。

被黑客敲诈500元后,他反而出2000元求“教程”

去年年底,瓯海警方陆续接到数十起苹果手机遭黑客锁定案件。市民手机没有丢失,却显示为丢失模式,成了无法使用的“砖块”。随后,黑客会联系机主,根据机型价格高低要求支付500元左右的解锁费。

瓯海公安分局网警大队据此着手,侦破一起特大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并由此揭开了一条黑色产业链。通过前期的分析研判,专案组民警于2017年1月6日在广东省佛山市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

“李某其实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黑客’,甚至他自己过去也是一名受害者。”经办民警郑警官介绍,李某没有固定职业,靠收房租为业。去年。他的苹果手机就遭遇锁定,被人勒索了500元。在支付了500元后,李某却看到了其中的“商机”。

“他就继续和黑客联系,经过讨价还价,以2000元的价格买下了锁定他人苹果手机的教程,还购买了一批icloud账号。”截至落网,李某已经实施敲诈50多起,获利近三万元。

他们掌握了上亿个失窃邮箱,民警输入自己的QQ竟找到了密码

互联网犯罪各个环节往往的分离,仅通过网络联系,加上不少人具有较高的反侦察意识和技术能力,给调查取证带来了许多难度。“我们从李某着手,辗转全国多个省市,才将整个黑色产业链一一梳理清楚。”郑警官说,过去的大半年时间,他和专案组的同事们,超过三个月的时间在各地出差。

据警方调查,犯罪嫌疑人关某等人,2016年初开始,在一些黑客网站或者QQ群里大量购买用户泄露的qq邮箱账号和密码,并且通过网络贩卖,将这些非法途径获取的qq邮箱账号倒卖给犯罪嫌疑人陈某、张某、刘某等人。而这些邮箱非法买卖正是icloud账号相关犯罪的重要上游产业链。

采访中,郑警官随手在一个查获的账号密码数据库里输入自己的QQ号,结果竟跳出了曾经用过的一组登录密码,“我前几年账号被盗过一次,可能就是那时候被窃取了。”

211名校毕业生编写黑客软件,刚刚找到工作就落网了

获取了大批邮箱、密码后,陈某、张某、刘某等人开设了多家工作室,雇佣人使用各类黑客软件,进行批量登陆苹果公司官网。

“因为许多苹果用户是直接用QQ邮箱作为苹果账号使用,密码也和QQ密码一样,给犯罪分子留下漏洞。”郑警官介绍,其中一款黑客软件是广东某211大学计算机专业毕业生编写的,“他靠这个软件获利上万元,我们找到他时,他刚刚被一家知名互联网公司录用。”

破解后的icloud账号通过这条黑色产业链继续贩卖给孟某、吴某等人工作室。他们再雇佣员工,通过使用某款密保修改器软件,破解icloud账号的安全问题和答案,然后出售获利。

许多网友认为密码答案安全系数很高,往往把答案设置得过于简单,“比如密保问题:你最喜欢的食物是什么。蛋炒饭和番茄炒蛋等家常菜成为高频答案,破解非常容易。”

为了窃取更多余额,有人盯上欧美苹果用户

除了通过锁定手机勒索“解锁费”外,黑客们还窃取icloud账号里的余额,或利用这批账号为App Store中的游戏等软件刷评分,提升排名,以牟取非法利益。

“近期我们在云南昆明查获了一个工作室,就专门针对欧洲、美国的苹果手机用户下手,窃取其中的账户余额。”郑警官介绍,这批账号涉及数十个国家,包括美元、欧元等币种,具体金额仍在进一步统计中,“这些余额不能直接提现,他们主要以低价游戏充值等方式套现。”

经过长达半年的侦查,专案组相继在广东顺德、福建莆田、山西吕梁、四川资阳等10省20市抓获犯罪嫌疑人33名,缴获电脑130余台、手机430余部、大量银行卡和SIM卡。目前33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瓯海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建议:不同网站设置不同密码,避免个人信息轻易泄漏

民警介绍,苹果icloud账号的功能不仅限于购买、下载软件,苹果公司很多重要的安全策略都是基于这一账号产生的,包括云服务、储存和备份手机内的各种信息、对丢失手机的定位、锁定、系统抹除等功能。此外icloud账号在云端保存了通讯录、照片等用户的个人隐私信息,账号失窃的后果可能还不仅限于经济损失。

针对该案中出现的大批量icloud账号遭轻易破解,民警介绍,主要原因在于许多市民为图方便,喜欢在不同的平台使用同一账号、密码。建议市民在重要的网站使用不同的账户、密码,提高安全系数。

“比如你注册了一个QQ邮箱,同时又作为支付宝、苹果icloud、微博、微信等多个平台的账户,密码也全部一样,一旦一个账号信息泄露,其他账号也变得极不安全。”民警介绍,该案中,黑客就是通过技术破解icloud账号密码,并收集互联网已泄露的用户和密码信息,再通过软件尝试批量登陆其他网站,往往又能得到一系列可以登录的用户账号。

软件注册多了真的会被盗取个人信息?

这是在这个大数据时代无法避免的,起码是一般人没法避免的,很多公司接受了用户的注册信息以后会打包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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