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网络攻击别人构成什么_利用网络攻击他人的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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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的事例 急用

网络诈骗是指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犯罪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 符合上述条件的,都是电信诈骗。 对于电信诈骗的,你们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

搜集两个以上“上网成瘾”或“网络犯罪”的事例

虚拟世界的真实杀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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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cnet.com 2006-01-10 15:51:49 中青网

2005年最热门的词莫过于PK了。现实生活中, PK的含义就是两个人之间相互较量、单挑,而在网络游戏世界里,PK却是血腥和暴力的代名词,它指的是玩家之间彼此残酷地厮杀,直到一方把另外一方杀死为止。由于PK所具有的强刺激,所以越来越多的青少年沉迷于网络游戏。2005年底,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首次正式发布的有关青少年网络成瘾问题的调查报告显示,我国青少年的网瘾比例已经达到13.2%,而沉迷于网络的主要原因就是网络游戏。

PK少年:没有理由的自杀

安徽省庐江县。 2005年11月14日,年仅16岁的少年胡彬在服用了农药之后,被紧急送往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抢救,到达医院时,胡彬已经生命垂危,两天后,胡彬离开了这个世界。

对于胡彬采取这种极端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胡彬的家人、老师和同学之所以一致认为网络游戏是胡彬自杀的罪魁祸首,是因为在胡彬自杀前,曾经在当地一家名叫飞宇的网吧里疯狂地玩了11天的网络游戏,随后就发生了自杀的悲剧。然而,对于他们的这种说法,有一个人提出了强烈的反对,那就是飞宇网吧的老板。这位网吧老板声称,他承认胡彬在自杀的前几天的确是在他的网吧里度过的, 但是时间不是11天,而是4天,而且胡彬在到他的网吧的时候,就已经有些异常。网吧老板还指出,胡彬不是第一个到他网吧玩网络游戏的孩子,其他孩子都没有发生过类似的事件,由此说明胡彬的自杀与玩网络游戏没有直接的关系。而且,对于一个16岁的初三学生来说,学习压力过大,缺少家庭关爱以及违法犯罪之后的畏惧心理,等等,都有可能成为他走上绝路的动因。

应该说这位网吧老板的说法不无道理,那么胡彬之死是否真的如这位网吧老板所说另有原因呢?事实是,在老师、同学和邻居们的眼里,胡彬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之中,经济状况较好,拥有父母的关爱,而且还没有升学的压力,由此可以判断胡彬根本不可能由于学习和家庭的原因而走上绝路。既然如此,那么胡彬自身的品行又如何呢?是否存在一些违法犯罪的现象呢?记者通过走访当地的公安部门,了解到胡彬没有任何劣迹。通过深入调查胡彬的方方面面,记者发现,除了网络游戏,还真找不到能够解释胡彬自杀的其他理由。

在抢救的过程中,胡彬向父母讲述了自己11天的出走经历。原来,为了好好打网络游戏而不被父母找到,胡彬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前往县城里的网吧,而是去了一个乡镇里的网吧。开始他一天吃一袋方便面,后来,三天才吃一袋方便面,晚上,三个椅子拼起来往上一躺就睡了。这期间没有人过问这个少年的冷暖饥饱。

对于胡彬喝农药的原因,胡彬的父亲说:“胡彬在医院讲,爸爸我喝的这农药有剧毒。我问他,有毒你为什么还喝?他说,我喝就是想让你们救不活我。他说我已经玩够了。”胡彬的母亲说:“儿子老对我说,妈,我管不住自己,我就是想玩,他说管不住自己的腿,他说也不想气妈妈,不想对不起妈妈,可就是控制不住自己,就是想要玩。他说,夜里心里老是想着游戏,老是睡不着,就是想玩。”

2005年11月16日,胡彬在死前说的最后几句话是:“有妖怪过来了。杀光!杀光!”在病床上,孩子的手还在动,似乎还在打着游戏。

PK少年:杀人只是游戏

PK少年唐亮自认为是网络游戏高手,但是自从在虚拟世界中遭遇另外一位游戏玩家,唐亮被对方杀死23次以后,分不清虚拟世界和真实世界的他,决定采取一种特殊的报复方式,一起悲惨的网络血案由此发生。

一个人能否在被多次杀死后还能再次复仇呢?毫无疑问,在现实生活当中,这是根本不可能的,然而,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这却是完全可能发生的。由此可以看出,现实与虚拟是泾渭分明的,话虽如此,但是在网络游戏中杀红了眼的玩家却往往对二者混淆不清,而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又将会出现什么样的后果呢?前不久,四川省什坊市人民法院宣判的一起因网络游戏而引发的血案,也许会为你提供一定的答案。

作为一起血案的见证人,刘洵至今也无法忘记那个可怕的深夜,正在他宿舍里休息的好友古世龙被四名少年用刀杀死了。通过现场勘察和对目击者刘洵进行询问,警方初步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四个年轻人,并且其中有人与死者古世龙相识,犯罪动机很可能是报复杀人。那么古世龙与这四个年轻人到底有什么过节儿呢?据古世龙的同事和亲人介绍,古世龙平常除了上班以外就是玩网络游戏,基本上没有什么交际活动,与别人发生冲突的可能性很小。

就在办案人员对古世龙的遇害原因百思不得其解时,一个重要的信息显示,案发当晚,一个名叫唐亮的年轻人曾经在网上扬言要教训古世龙。办案人员迅速将调查的重点集中到唐亮的身上。通过调查,办案人员得知,唐亮在当地是有名的网络游戏高手,平时总是呆在网吧忙于厮杀,案发前与古世龙有过网上交手的经历,案发后,突然失去踪迹。根据这些信息,办案人员认为唐亮具有重大犯罪嫌疑。尽管不相信唐亮会因为网络游戏而杀人,但是唐亮的突然离家出走还是引起了父母的怀疑,因为唐亮平时沉迷于网络游戏,基本上每天都呆在附近的网吧里。只要一天不打电子游戏就心里不安逸,整天都是这个样子。儿子放弃网络游戏而突然离家出走,真的是因为杀了人吗?为了早日弄清真相,唐亮的父母答应,配合办案人员,想办法与儿子取得联系。

案发第四天,唐亮和其他三名涉嫌杀害古世龙的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在办案人员对这四个人的讯问中,四个人虽然都承认古世龙之死是他们持刀行凶的结果,但是却异口同声地表示,他们原本只是想教训一下古世龙,并没有真正想杀死他,现在的结果,完全是一个意外。谈到自己想教训古世龙的动机,四个人的说法令办案人员深感意外。

唐亮是当地一所中学的学生,自从迷上网络游戏以后,他就想尽办法逃学,后来干脆退学不念了,全天候地呆在网吧里,一门心思地玩游戏。由于日复一日在网吧里拼命地玩游戏,唐亮最终成为了当地一名网络游戏高手。

除了唐亮之外,在当地还有一位网络游戏高手,这个人就是本案中的死者古世龙。古世龙之所以成为网络游戏高手,同样也是长期在网上厮杀的结果。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唐亮和古世龙是很好的朋友,唐亮最初开始玩网络游戏,还是跟着古世龙一起学的,应该说在网络游戏方面,古世龙还是唐亮的启蒙老师。现实生活当中虽然如此,但是在网络游戏的世界里,二人却是谁也不服谁,相互随时等待着一场殊死较量的到来。终于,在一次不期而遇的厮杀中,两个人在网络游戏当中的战争开始了。

唐亮的朋友田里说:“因为唐亮在网中杀了古世龙的朋友,古世龙就帮他的朋友在网中把唐亮给杀了,唐亮就开始骂古世龙说我们是朋友你为什么要杀我,古世龙就说他还是我的朋友呢,如果你再杀他我们朋友也没得做,然后唐亮说不做就不做,就开始在网中杀古世龙的朋友,古世龙就开始在网中杀唐亮。网络游戏中两人的战争之所以能够爆发,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在网络游戏中唐亮娶了一个虚拟的老婆,然而这样的好事却遭到了古世龙的干涉。在网中唐亮的‘老婆’被古世龙骂走了。”

网络中的新仇旧恨终于在战争中爆发,然而第一次较量唐亮就输给了古世龙,第二次较量依然是唐亮告败,第三次唐亮还是没有赢。在网络游戏中,唐亮被古世龙杀死过20多次。屡战屡败之后,有些气馁的唐亮原本打算暂时退却,等以后有机会再卷土重来,然而古世龙在网上警告他,让他退出游戏世界,这让唐亮改变了自己的决定。

终于,在被古世龙在网络游戏中杀死23次之后,唐亮决定叫上几个平时一起玩网络游戏的兄弟,去找到现实当中的古世龙,好好教训他一顿。一场虚拟世界里的厮杀终于演变成了一场现实当中的厮杀,二者最大的区别就是,在真实的世界里,人的生命只有一次。 (CCTV《共同关注》)

网瘾少年锤杀奶奶犯下忤逆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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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cnet.com 2006-01-10 13:55:40 中青网

一名19岁的少年为了要钱上网,不惜用铁锤砸死把他一手抚养成人的奶奶,并在奶奶没有了呼吸之后若无其事拿着钱去上网。12月19日,如东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嫌疑人王金,这起因沉迷网络引发的忤逆惨案令世人震惊,敲响了农村青少年犯罪的警钟。

孙子杀害奶奶,小镇发生人伦惨案

12月9日下午7时许,如东警方接到报警,73岁的老婆婆徐某在家中三楼被人杀害。警方现场勘查后发现,受害人徐某身上的钱包被人放在三楼西房间的木箱子上,里面的钱全部不见了。 经法医鉴定,受害人系被他人用钝器打击头部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由于现场门、窗均完好无损,家中其他地方并未有翻动的痕迹,警方初步排除了外人谋财害命的可能,遂将目光锁定在受害人抱养的孙子身上,王金平时不务正业,经常上网,都是深更半夜回家,用起钱来也比较厉害。

为此,公安机关派人到王金经常出现的网吧蹲点守候,当晚10时许,王金在一网吧上网时被抓获归案,当时王金还穿着沾染着奶奶血迹的鞋子。

话不投机锤杀奶奶,作案手段骇人听闻

犯罪嫌疑人王金归案后交待了自己杀人的起因及过程。由于沉溺于网络,王金经常受到奶奶的教育,奶奶是个哑巴,王金每次觉得很不耐烦。案发当天吃过午饭后,奶奶又因为孙子前天晚上上网晚归,而且弄坏窗户进屋的事情打哑语手势责怪他。王金当时便和奶奶顶撞起来,气急之下奶奶拿起锄头打了孙子一下,王金便拿起一把铁锤击打奶奶的头部,奶奶当即瘫倒在地,王金又接着用铁锤连击奶奶头部数下,直到奶奶嘴、鼻、耳等多处流血了才扔下铁锤。下楼后不久,身无分文的王金又回到三楼,从已经停止了呼吸的奶奶身上拿走了钱包,里面共有140多元钱。紧接着,王金把铁锤装进放在西房门口纸箱里的书包内,连衣服鞋子都没顾得上换,就出门去了网吧。

农村青少年犯罪令人忧

杀害奶奶后不想到逃窜,却仍然若无其事继续流连网吧,王金对网络游戏的沉迷让人匪夷所思。

记者了解到,农村地区的青少年犯罪不少都是20岁不到的无业青年,尤其以侵财型、暴力型犯罪突出,犯罪组织形式具有团伙性。为了上网或者到娱乐场所潇洒走一回,结伙抢劫、敲诈勒索,甚至达到丧心病狂的程度。

办案检察官向记者痛心地介绍说,和城市孩子不同,农村孩子大多是留守儿童,和没有文化、年纪较大的爷爷奶奶在一起生活,长期得不到正确的引导和约束,肆无忌惮、心态扭曲。

在农村,像王金这样辍学在家的无业青少年为数不少,长大后没有一技之长,找不到工作,也不愿意学习,网吧成了他们空虚生活的主要寄托,不是成天玩游戏,就是聊天,一天吃喝拉撒都泡在网吧里,没有钱了就靠偷抢,甚至拉帮结派,成立小团体。大量的案例证明,疯狂上网已经导致青少年亲情淡漠,他们往往会用异样的眼光看待事物,从而形成暴力、乖戾的人格以致酿成悲剧。

儿子上网成瘾 父亲恳请市民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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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cnet.com 2006-01-10 13:36:19 中青网

“都说家丑不可外扬,但我实在没有其他办法,只得求助市民帮我想想办法。”儿子上网成僻不能自拔,父亲力劝,却引来父子反目。4天前,儿子离家出走以示“抗议”,父亲曾发誓要断绝父子关系。然而,“一股狠心一股痛心”。昨天下午,俞先生走进了本报“炜平民情工作室”,希望市民能帮他把儿子从网上拉出来。

遗憾

“其实,我儿子既聪明又帅气十足,读书时,是学校里有名的帅哥。”说此话时,俞先生透着浓浓的父爱。

俞先生家住定海城区,自己是一家公司的管理人员,妻子一直在外地就业。儿子俞波(化名)自小有“书性”,14岁那年上初中,起先学习成绩还名列班级前茅。可是,有一次,与一老师发生争执,结果在全校大会上被点名批评。自尊心特强的俞波经不住打击,辍学回家。

不久,父母把俞波送进了外地一所文武学校,学习武术。然而,这所学校伙食不尽如人意,学习科目又特辛苦。俞波吃不起这份苦,上完一个学期后,再度辍学。

出于望子成龙之心,2002年春节过后,父母又把已离开学校两年的俞波送进了本地的一所职业学校。在随后的一年半时间里,俞波常常瞒着父母逃学,接触网吧。2003年夏天,因成绩不合格,俞波没能拿到毕业证书,就走上了社会。那一年他19岁。

“论孩子的天资,他应该能够上完大学。”对于俞波学业落到如此境地,俞先生感到十分遗憾。

懊悔

“都是溺爱惹的祸。”整个谈话过程,俞先生自始至终在责备自己。

俞波结束学业后,成了网吧里的常客。起先,俞先生并不在意,认为孩子上网玩玩没啥不好,“只要儿子不在外惹祸,就是上上大吉。”于是,每每儿子要钱上网吧,他总是照给不误。

10元、20元、50元、100元、500元……随着要钱的数量增加,儿子离家的时间也在增加,有时甚至半个月泡在网吧的包厢不回家,还学会了抽烟。俞先生感觉到事情不妙,开始劝儿子不要上网。可是,此时的俞波早已被电脑“俘虏”,只要听到父亲一声劝,就头一扭离家走人。

这时,俞先生本应该千方百计帮儿子“戒网瘾”,结果他却走了一步“臭棋”:为求得儿子不再离开家里,今年年初,他特意买回了一台电脑,专门腾出一间房间,在家里给俞波建了一个考究的“网吧”:屋内准备了茶水和香烟。俞波确实是很少离开家里了,但他却是一头扎在了网里。玩的内容只有一个:“传奇”游戏。

半年多来,俞波白天呼呼大睡,晚上整夜上网。性格也逐渐变得古怪,冷不防向家人发一通大火。有时,俞先生劝上几句,结果总会招来一番“拍桌打凳”。4天前,俞先生实在看不下去,又劝了几句,竟被俞波骂得“狗血喷头”。

“小洞不补,大洞吃苦。”俞先生追悔莫及。

求助

为把儿子从网上拉出来,俞先生替儿子四处找工作。可是,几次好不容易找了一份工作,儿子却始终不领情。他还特意让孩子学会开车,并托人安排到某单位当司机,然而,俞波没有上过一天的班。

“我现在是黔驴技穷了。”对于俞波的“变味”,俞先生显得很无奈。然而,言语中,他始终抱着一种希望。

“恳求有人帮我出出主意,让儿子走出歧途。”俞先生昨天反复说着这句话。

网瘾学子误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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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cnet.com 2006-01-10 13:34:55 中青网

9月2日下午,普陀电信局发现该区勾山街道舟渔223号楼1单元、156号楼3单元及218号楼2单元的电话线被剪断,造成20多户居民通讯中断,并发现被盗电话费7000余元。接报后,普陀警方通过初步侦查,认定这是一起有预谋的盗打电话案件,遂组织精干警力开展深入侦查。

经过大量细致的侦查工作,发现住普陀区舟渔一住宅楼的傅某有重大作案嫌疑。9月9日晚,警方在傅某家中将其抓获。经审讯,傅某对剪电话线并盗打电话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傅某今年刚考上杭城某高校,因玩传奇网络游戏上瘾后,利用互联网上某论坛里介绍的办法,于2005年9月2日凌晨将舟渔住宅楼其他住户的电话线剪断后,接上自己的电话机拨打声讯电话,盗得账号和密码,然后用盗得账号和密码进行游戏账号充值,共利用盗得的账号充值7000余元。

傅某曾在2002年因盗窃被公安机关处理,且目前还处在缓刑期。这次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离家出走的中学生张世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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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cnet.com 2006-01-10 13:28:38 中青网

这位老人是藁城常安镇里庄村人。让她痛不欲生的原因是,她今年刚刚15岁的小孙子张世杰,已经有40多天不知去向了。

对此,张世杰的母亲说:“10月10号我接到学校的电话,说孩子昨晚没在学校,上午两节课没有上,找不着了……。”

张世杰的家人告诉记者,经过一个多月的了解,他们得知,造成孩子从学校出走的罪魁祸首是一款网络游戏。

从同学们那里,记者得知,张世杰原来的学习成绩在班里是中上游。然而,今年暑假开始,他突然迷恋上了网络游戏——梦幻西游。张世杰同学告诉我们说:“平时周六周日他没事就去玩,还玩过两个通宵呢。”

由于沉迷于网络游戏无法自拔,张世杰的学习受到了很大的影响。最近的一次考试,因为考的很差,老师让他通知家长来学校。

张世杰的母亲告诉我们说:“他因为考的不好,可能怕我们知道,就走了……。”

张世杰从学校出走后,家人找遍了附近几个县和石家庄市的各个网吧。然而,至今依然下落不明。现在,陪伴家人的,只有这张小小的照片。

张世杰的父母:“现在家里跟天塌了似的,他妈妈都快成了精神病了,孩子,你快回来吧…………。”

受到网络伤害的,并不仅仅是张世杰一个孩子。2005年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数据显示,目前中国网民人数已超过一个亿,其中,占比例最大的是14—22岁的青少年,达到35.5%。针对越来越多的青少年沉溺于网络不能自拔的情况,今年8月23日,新闻出版总署发布了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开发标准》。10月20日,"盛大"等7家国内网络游戏厂商的11款热门游戏率先进行"防沉迷系统"试运行。该系统规定,游戏时间在3小时之内,一切正常;游戏时间在3到5小时,玩家升级速度、经验值减半;如果超过5个小时,玩家的经验值和收益将降为0,同时系统还将强制断线。

一位家长说:“我们家长赞同,因为这样可以控制孩子。孩子只要上网就在电脑前一动不动,防沉迷系统让家长吃了定心丸,不至于让孩子沉迷于网络。”

石家庄文化局网络监控室主任段静茹说:“我们对防沉迷系统是欢迎的,对网络行业的健康发展是有利的。是社会各界的呼声和要求,对我们的管理压力也小了……”

家长叫好,管理部门欢迎,然而在防沉迷系统试运行了近一个月之后,记者在省会一些网吧调查时发现,玩游戏的网民并没有因此而减少。

上网危害青少年的事例

这个网站应该可以提供你想要的信息,一定要采集我哦~

当然,自己也搜集了一些材料,给你看看吧:

案例中小志的父母发现孩子上网以后,采用的方法是简单的“堵”,让他没有去上网的钱,强制执行不准上网的规定。然而,结果我们可以看到,是没有用处的,反而导致小志越来越严重的行为问题。

而最近一项针对青少年暑期使用网络情况的调查显示,拥有电脑的家庭,青少年上网率接近100%,日均上网10小时的超过四分之一。一些家长为防孩子在家无限制地上网,索性把网线和电脑电源线藏了起来。

但是这种简单的堵住欲望的方法,与大禹之前的治水的人一样,只知道堵,而不知道疏。

心理咨询师李云峰提出:“12岁到20岁左右,是人一生中心理能量最旺盛的时期。由于学习压力大、同龄人交往少等多种因素,网络容易成为能量宣泄的最佳场所。一旦这个宣泄渠道被堵住,容易造成青少年行为偏差。”

看到这里,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小志竟然由上网而发展成为了打骂父母……

因此,面对网瘾孩子,疏甚于堵,尤其在假期里,家长应鼓励孩子多参加各类社会活动,让青少年在网络以外的世界发展兴趣,逐渐削弱对网络的心理依赖。

1.犯罪嫌疑人刘某(男,16岁,湖北省仙桃人),2005年10月20日凌晨2时许,伙同夏某、陈某、黄某等人经过事先预谋,由陈某携带一把西瓜刀,四人窜至厦门湖里某处的路面,寻找作案目标,准备实施抢劫时,被治安巡逻队发现,而被抓获。

检察机关对该案审查后,认为刘某伙同他预谋抢劫,并准备了作案工具,着手寻找作案目标,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具体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22条之规定,其行为构成抢劫罪(预备),考虑其作案时属未成年人,检察机关对其以无逮捕必要,作出不捕决定,并联合相关单位及刘某家属对刘某实施帮教。

2.犯罪嫌疑人杨某(男,17岁,福建省平和县人),其在2005年3月,在湖里马垅某网吧上网时发现该网吧服务器的漏洞,并多次利用该网吧服务器漏洞,修改网吧电脑网络服务器系统中上网卡帐户数据,为其同学徐某、陈某、韦某等人在该网吧增加上网帐号上的金额数据,以达到不向该网吧缴费而上网的目的,其至被该网吧发现时先后共盗用网吧上网费计人民币4373.6元。

检察机关对该案审查后,认为杨某盗用他人上网费用,数额已达到较大起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之规定,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但由于考虑杨某作案时属未成年人,且其情节较轻,主观恶性较小,决定对其作出不捕决定,并联合相关单位及杨某家属对杨某实施帮教。

3.2002年10月9日,福建省福清市警方破获一起在校中学生杀害在校生案,抓获陈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缴获作案工具两轮摩托车1部、六四式军用手枪子弹3发等物品。

7日下午2时30分许,福清市警方接到受害者家属报案:当日下午2时23分,他家突然接到歹徒打来电话称:“陈某(男,13岁,某中学初一学生)被其绑架要求家属准备20万元人民币赎金,并称不准报案,否则后果自负。”

接到报警后,福清市公安局马上组织警力开展侦破工作。根据现场调查,走访群众,获悉受害者陈某于2002年9月29日晚9时许,从福清市新厝镇某中学晚自习回家途中失踪。其家属经过几天几夜寻找未果,直至10月7日下午突然接到绑匪勒索电话。

警方在大量调查取证的基础上,获悉某中学初三年级学生陈某母亲与受害者家积怨较深,且陈某近期表现十分反常,有重大作案嫌疑,同时查明陈某近期来经常与同学郭某、黄某等人在一起打电脑、玩游戏,行动诡秘。10月8日下午警方决定对陈某等5位涉嫌人员采取收捕审查。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陈某(男,1987年12月出生,某中学初三学生),郭某(男,1987年5月出生,系陈某的同班同学),黄某(男,1988年1月出生,系陈某的同班同学),李某(男,1987年6月出生,系某中学初三学生),杨某(男,1988年2月出生,系某中学初三学生)供认,他们因长期在一起玩电子游戏机而结为朋友,因陈某母亲与受害者陈某母亲有积怨经常吵架陈某怀恨在心,伺机报复,于是犯罪嫌疑人陈某便召集郭某、黄某、杨某进行密谋寻求报复。

9月29日晚9时许,陈某、郭某、黄某三人在受害者回家的途中等候,将受害者陈某殴打杀害后,用两轮摩托车将其尸体载到某水库,用石头绳子捆绑投入水库,然后潜回家中,并于10月7日通过李某打勒索电话到受害者家中索要20万元人民币

4.2003年4月25日,永嘉黄田某中学学生柳某因与同校的黄某有矛盾,便叫来徐某等将对方殴打了一顿。柳也因受到学校的严厉批评处理。第二天晚上,当徐某等四人再次来到柳某的寝室里时,被闻讯赶到的值班教师发现,之后徐某等被带到黄田派出所。调查中,这伙人供出了一个惊人的事实:他们中间曾相互间传送着一支枪!全体参战干警为此大惑不解,一伙初中人何来枪支呢?他们决心将此案查个水落石出。

原来,就读该县某中学的徐某、厉某等人在校期间经常与当地社会上青少年组成的“十八党”团伙发生冲突。为能何他们对抗,徐某等也组建了一个名为“十三鹰”的学生团伙。去年下半年,柳某想买支枪来去打猎,就通过朋友介绍在其叔叔张某那里,以250元购买了一支单管火药枪,后一直藏在家中。今年2月份,徐某所在“十三鹰”在与“十八党”的对抗中败北,他们觉得如果有一支枪在手便可扭转败势。第二周,徐某等10人便筹资到黄田镇,以同学关系将柳某的那支枪购买过来,并将枪藏到家中,直到26日被公安机关查获。案情至此已初步明了,警方便立即成立专案组,连夜出战,于 4月26日深夜包围制枪犯罪嫌疑人张某并将其逮捕归案。

5 中学生小建喜欢与同伴玩扑克,一天,他们为了确定让谁请客吃冰淇淋,议定以钱作为赌注。小建的牌技好,很快便将其他同学的钱赢来,并用赢来的钱买来冰淇淋分给同学吃。后来,大家觉得很刺激,就开始用钱作赌注来玩扑克。小建因对赌钱发生了兴趣,并开始尝试其他玩法。后来因为参加赌博被警察抓住。

[评析]:赌博和变相赌博是我国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赌博就象吸毒一样,容易上瘾,一旦陷进去就难以自拔不仅荒废了学业,而且青少年没有经济来源,为了有钱继续赌博,只有去偷去抢,最终走上犯罪道路。变相赌博包括一些游戏厅、网吧经营的带有赌博性质的游戏,以及家庭成员之间、同学之间"带彩"的麻将、扑克等。变相赌博虽然较赌博更为隐蔽,但其本质是一样的

6.某中学一高中生课余时间迷恋上了游戏机,家长给的钱有限,只够他玩上几次。他没钱玩又禁不住诱惑,于是,抢钱的念头在他脑海中一闪而过。一个周末的傍晚,胡某来到一处居民楼守侯,见一名女青年上楼,他迎上去持刀威胁,抢走了女青年身上仅有的300元钱。事后,他很害怕,整天心神不宁,于是在家人的陪同下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

[结果]

这起抢劫案由当地法院少年法庭审理,胡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胡某持刀抢劫财物,构成抢劫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1款规定应判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应他未满18周岁,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在加上他悔罪诚恳,投案自首,对受害人身体没造成伤害。综合以上原因,法院判处他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评析]由不良行为到违法再到犯罪往往就相差一步之遥,莫以恶小而为之,认识到这一步之差的危险性、危害性,才能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

7.

17岁少年小新(化名)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事后,小新投案自首。

两年前,小新开始沉浸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便辍学。

因担心儿子整天沉迷于网吧,小新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小新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小新就想到了偷。今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当时听了也没太注意,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

睡梦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响声惊动了爷爷。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他。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事后,小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小新捏着两元钱在村口的一个洞里躲了起来。思来想去,还是投案自首了。

小新告诉记者,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说到这里,他痛哭流涕起来

上网危害的事例 快啊

一、首例计算机软件黑客误报案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今年4月17日对首例计算机软件黑客误报案件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驳回上诉。1999年4月,因北京江民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生产的反病毒软件产品KV300对北京翰林汇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办公自动化助写软件产品“写作之星”误报有黑客程序,导致翰林汇公司诉江民公司侵犯商誉纠纷案件。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并于1999年12月17日作出一审判决:江民公司侵权成立,应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点评:这本是两年前发生的案件,经过两审到今年才宣告终审。通过这个案件,我们知道了杀毒软件也会误报,这种误报在现有技术下是不可能被完全排除的。在误报发生之前,被告对这种缺陷所造成的损害不承担责任。在误报发生后,被告接到原告的及时通知,应该及时的予以补正缺陷并公开消除影响。本案中,江民公司尽管补正了这一缺陷,但没有积极的去消除影响,侵犯了原告商誉权。

今年新病毒一个接一个的出现,使得杀毒软件市场愈加红火,这个案件给各厂商敲了一个警钟:对反病毒技术中存在的缺陷该如何去处理。

二、新浪搜索引擎案

《诗刊》杂志副总编叶延滨2001年1月3日致函新浪网,称通过该网站的搜索引擎输入关键词“路上的感觉叶延滨”,可以在国际互联网上的他人网站上检索到他的作品。叶延滨以新浪网站未经其同意而上载了其作品《路上的感觉》为由要求新浪网站停止此行为。后叶延滨又将新浪网站告到法院。叶延滨认为新浪网站提供搜索引擎服务进行链接,其行为侵犯了他的著作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万元。

被告从搜索引擎的工具性、公共性出发辩论对其没有直接上载只是提供的链接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后法院认为检索服务并不等同于作品的使用,在6月21日判决驳回原告叶延滨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点评:在今年众多网络著作权纠纷中,为什么会选择这一个,我认为此案的判决实际上为搜索引擎的检索服务确定了法律性质。搜索引擎是互联网服务的一个基本功能,如果新浪在此案中的败诉,那互联网的发展将真是前途渺茫了。

三、东方网案件

上海东方网(eastday.com和eastday.com.cn)在偶然中发现网上还有一个“东方网”,其域名(eastdays.com和eastdays.com.cn)与上海东方网相近,网站名称也是“东方网”,标志也惊人的相似。并且页面形式和内容涉嫌全面抄袭上海东方网。经调查该网站是山东济南开发区梦幻多媒体网络技术开发中心所开设。于是上海东方网认为被告侵犯其多项权益,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诉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01年4月24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抄袭原告网站的页面样式、链接图标以及实施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故责令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和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30万元。但是,法院没有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使用和注销其恶意抢注的“eastdays.com”、“eastdays.com.cn”的域名。此案成为国内众多域名纠纷案中,第一例被告胜诉、没有被判决停止使用和注销其域名的案件。

一审判决之后,当事人双方都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后来经过协商,双方在 7月7日签署了和解协议,原告以不申请执行一审判决为条件换取了被告的致歉声明和主动撤销两个域名。

点评: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被告提出的一些申辩理由,诸如员工练习网页制作等等,确实让人啼笑皆非。法院认定了被告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原告胜诉,但不正当竞争的重要工具,即与上海东方网相类似的域名却没有判处停止使用和注销其域名。这确实有点让人深思,这样的官司不就白打了。还好双方在二审中达成了和解,东方网以放弃了一审判决为代价才换来了撤销两个域名。

四、神龙卡非法传销案

8月24日,“神龙数码广告卡”非法传销一案告破。此案犯罪嫌疑人林杰雄注册了“广东省广州市东方神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神龙公司利用互联网在各地进行非法传销,对外宣称,购买“神龙数码广告卡”后,凭卡登录神龙网站点击广告,每点击一次可获得0.3元回报(每天限33次,每张卡限期3个月),每10天支付一次,三个月可获回报891元,扣除购卡费380元外,可获利511元。由于这一巨大利润的诱惑,今年4月起,“神龙数码广告卡”的销售量出现巨幅增长。到6月17日,神龙公司收回的资金已经不能支付网民的点击广告费,林杰雄开始策划携款潜逃。后公安部门根据举报及时将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此案涉及全国30个省、区、市的20余万人,共销售“神龙数码广告卡”87万余张,涉案总金额2.34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00余人,缴获“神龙数码广告卡”6万张,冻结、扣押赃款近2000万元。

点评:由于网络的特性,网络犯罪更加便利,影响更大,再加上利用网民发财的心理,传销诈骗案件时时发生。“神龙卡”案件只是非法传销案件中的一件,在今年破获的利用互联网非法传销的案件比比皆是,如4月上海曾经破获了网络传销第一案。传销改头换面在互联网上出现,不少想借助互联网发财的网民可要当心了,不要上当受骗。

五、深圳BBS侵权案

今年,深圳市的首宗BBS侵权案,原告振业公司要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其1000万。因为所购买的振业景洲大厦,存在质量差、消防隐患严重、物业管理乱收费等问题,在今年3.15期间,邹居住的振业景洲大厦的业主委员会开通了一个维权网页“景洲315”,他成为该网页的版主。这是一个开放性的论坛,原告发现其中有多个辱骂“振业”的帖子,经调查发现IP是被告上网所使用的局域网的IP地址,因此认为被告不仅在该网页恶意登载与事实不符的文章,而且公然以污辱性语言为题,贬损原告的人格,破坏原告的名誉。但在诉讼中被告以“论坛”中的观点意见不代表“版主”的意见,应该由作者来承担责任,与论坛无关,而作者不知何人。此案还在审理之中。

点评:对于BBS的言论侵权问题目前在我国经常发生。这一问题我国已经有了相对完善的法律规定,1997年12月30日公安部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对于BBS的管理已经做了初步规定,去年实施的《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规定的更加明确具体。

六、海底光缆案

9月27日,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向广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上海新海天航运有限公司赔偿因其所属船只钩断中美海底电缆造成的经济损失4000万元。原告起诉称:9月20日,联系亚洲和北美的中美海底电缆中断,使亚洲部分地区同北美之间的互联网连接受到影响。中美电缆断裂的大致位置在距汕头电缆登陆站20公里的地方。事故起因是被告上海新海天航运有限公司所属的“安达海”轮船因选择锚位不当及未运用良好船艺避风和防止走锚,致使走锚时钩断电缆,造成通过该电缆的通信中断。电缆被钩断后,原告不仅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修复,而且该电缆的使用年限及通信质量也受到极大影响。针对原告的起诉,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证据不足,无法证明是“安达海”钩断电缆。此案仍在审理之中。

点评:海底光揽年内是第二次发生阻断,中国电信在2月份面对用户提出的赔偿质疑之后,第二次阻断断然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利益。本案的关键是中国电信能不能拿出充足的证据是被告所为。

七、电信磁卡案

7月份,85位消费者以磁卡话机减少、打电话不方便为理由起诉有关电信部门,最后原告达到了三百多名。尽管围绕这个案件的受理曾有过反复,案件最终于10月24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此案仍在审理之中。

由于技术发展,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磁卡电话整机及零部件在日本逐渐减产直至停产,国内话机正常维护也因此难以保障。磁卡将在今年12月31日退出历史舞台。面对中国电信提出的更换为IC卡的解决方式,众多消费者仍表示不满,要将诉讼进行到底。

点评:磁卡机减少,使得消费者打电话不方面。中国电信既然推出了这项业务,必须要做好售后服务,不能“过河拆桥”。现今,磁卡机要正式停止使用,中国电信该如何善后,确实要费番脑筋。

八、新浪邮箱缩水案件

收费邮箱在2001年成为趋势,不少网站在推出收费邮箱的同时,对原免费邮箱也“动手动脚”。其中新浪就把原免费邮箱的容量从50M缩减成5M,引起另外广大新浪用户的不满,网上讨伐声一遍。

9月19日天津律师来云鹏以新浪网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邮箱容量,违反他与新浪网缔结的免费电子邮箱服务合同为由一纸诉状将新浪网告上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案件的焦点在于新浪在提供注册的电子合同中注明保留有随时中断服务的权利的格式条款,是否有效。

11月15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经过两个半小时的审理,合议庭作出了一审判决,认定原告认为被告调整免费电子邮箱容量是未经其允许擅自变更合同内容的违约行为,既无事实根据,也无法律支撑,因此宣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并判定原告自行承担诉讼费用。

点评:此案是关于电子邮箱注册条款即网上的格式合同是否有效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争议的第一案,因此备受关注。尽管来云鹏不服一审判决,已经提起上诉,但这个案件毕竟能给我们消费者在互联网上接受免费或者收费的服务时要慎重的去点击“我同意”了。

九、杨建初诉爱立信案

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爱立信手机质量纠纷案,12月3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判令爱立信退还原告购机款,并赔偿交通费、误工费、食宿费等3700元。但原告需承担4008元案件受理费中的3755元。

杨建初去年5月1日在广州购买了一部爱立信T18SC手机,不久即发现这部手机存在“自动关机、显示失灵、死机、按键失灵、不能开机、不能充电”等问题,10个月内一共修了6次。7月5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他的诉讼,他向爱立信提出了12万元的巨额索赔。在他索赔12万元清单中,包括因手机自动关机造成妻子、单位误会,他赴乌鲁木齐向妻子解释原因的交通费以及因手机误事被单位解聘6个半月的失业损失等。在一审判决中,法院认定了手机质量问题,但认定爱立信不属于欺诈。

点评:杨建初曾大张旗鼓的在媒体上号召消费者一起来起诉爱立信,后朝阳区法院只是受理了他一个人的起诉。赢了官司,但赔了55元。这起案件再一次的告诉我们消费者在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要慎重,不要过于盲从。

十、阿里巴巴中文域名纠纷案

12月1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我国我国首例中文域名注册纠纷案件审结。案件缘由是北京正普科技公司到CNNIC注册“阿里巴巴”域名时,被告之这个域名已经预留给他人。不久,阿里巴巴网络技术公司就在CNNIC注册了这个中文域名。正普公司认为CNNIC的这种做法违反了《合同法》“先申请,先注册”的原则,因而诉至法院。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CNNIC未按照“先申请先注册”的原则给正普公司注册“阿里巴巴”中文域名的行为是错误的,但应允许CNNIC对某些符号、行政区划、政府机关、教育机构等的名称采取必要的预留措施。阿里巴巴网站享有较高的知名度,若他人再注册“阿里巴巴”域名,会导致误认,也会给阿里巴巴网站的权益造成损害。

点评:阿里巴巴留住了中文域名,避免了以后说不清的纠纷,这对我们为解决日益紧张的域名资源而增加域名后缀时如何保护知名企业以及有关特殊组织的域名提供了法律经验,也为CNNIC在域名管理过程中的一些权限予以了法律确认。

【下部:立法篇】

2001年,对IT业来说是不景气的一年。就是在这一年,中国IT业的健康发展倍感需要法律的保障。这一年,中国继去年出台了七部网络内容法规之后,IT立法再次大踏步。法律调整的内容十分广泛,包括网吧、域名、著作权等等。立法的形式也多样,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等等。整体来说,法律正在逐渐管制IT。以下就对一些重要的立法作一点评。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

互联网的兴起,网吧也逐渐遍布街头巷尾。网吧是一把双刃剑,给我们带来了上网的方便,培养了众多网民,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形成公害,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引起各界关注。年初的政协会上几位政协委员联名强烈建议取消网吧,一时网吧的死活成了社会的焦点。4月12日,信息产业部等四部门联合制订颁发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各地同时按照国务院的有关通知精神对网吧展开了一场风风火火的大检查。

点评:这部行政法规没有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一棒子把网吧“打死”,并且里面不少的内容都着眼于网络业的发展,并且还有一些新突破的规定。电脑游戏的解禁为网吧的发展和整个中国游戏行业特别是网络游戏的发展注入了一针强心剂。按照这个管理办法的规定,各地网吧的管理更加有序。但是令我们担心的一样存在,对青少年上网的限制并没有落到实处,各地青少年上网聊天上当受骗的事例仍常常见诸报端。众多网吧把限制青少年上网的警示牌当成了身份合法的“招牌”了。

2、北京市《北京市网络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广告作为互联网站赢利的最主要途径,也在冲击着传统广告。相比之下,网络广告有着众多特性,使得调整传统广告的《广告法》束手无策。我国尚没有专门调整网络广告的法律,使得网络广告滋生了一些新问题: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三者之间的定位和界限十分模糊,从而在网络广告的发布过程中缺少相应的制约,网络广告相比传统广告更容易出现虚假;还有众多的电子邮件广告问题。针对网络广告出现的种种问题,北京、浙江等地开始制定自己的地方法规,进行调整。北京市率先颁布了《北京市网络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并已于5月1日起实施。

点评:北京市这部关于网络广告管理的暂行办法尽管仅仅是一部地方性法规,但在今年仍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毕竟标志着我国网络广告市场的监管开始逐渐规范。这个管理暂行办法以广告法为依据,对网络广告的形式、网络广告的主体以及市场的监管有了初步的规定。尽管里面内容还有众多不完善之处,通过在北京市的贯彻实施,为我国网络广告法的制定为提供一笔丰富的立法经验。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由于域名所具有的商业价值和人们的习惯,让域名抢注十分猖獗,特别是互联网发展相对落后的中国。对于域名纠纷,主要借助域名管理机构的管理规定,司法也早已经介入了域名纠纷。但是缺少法律依据,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如何适用成为问题。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实施了《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公众关注的域名纠纷案件的案由、受理条件和管辖,域名注册、使用等行为构成侵权的条件,对行为人恶意以及对案件中商标驰名事实的认定等,都作出了规定。

点评:这标志着我国日益增多的网络域名纠纷的审理从此有了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尽管这是一个司法解释,这也标志着我国在计算机网络这一新的领域里已设置了对商标特别是驰名商标、商号以及合法公平竞争、域名等民事权益的司法保障制度,建立了我国解决域名纠纷的司法机制,完善了域名保护体系。依照这个司法解释,商标的域名保护范围盖棺定论,对域名的保护既包括了企业的驰名商标,也包括了企业普通的注册商标。当然这部司法解释并不是解决域名纠纷的“万能钥匙”,对于涉外的域名纠纷,要按照中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涉外程序来办理,也就并不一定适用这部司法解释。

而后爆发的网络实名和通用网址之争,再一次把商标的权利扩展问题摆到桌面,在这新的一种网络地址解析的方式下保护企业的商标权也迫切地需要法律的规范。

关于网络入侵的知识

就是利用黑客技术去攻击别人的电脑,已达到窃取信息的目的。著名的入侵事件例如“熊猫烧香”病毒,窃取了大量公司的机密,导致巨大的经济损失。预防入侵的最好办法就是安装杀毒软件和防火墙。

网络危害的事例

市区某中学的学生阿项(化名)因过分沉迷网络游戏,升上初中后不到半个学期就患上了精神分裂症,其父母不得不为他办理休学手续,带着他四处求医。天到晚走神,经常自言自语;性格孤僻,喜欢玩电脑游戏,不喜欢与人沟通;情绪变化无常……尽管阿项休学已有一年多的时间,但其在校期间的种种怪异言行,不少老师和同学至今仍然印象深刻,对其因过分沉迷网络游戏而导致精神分裂,更是表示可惜。

据曾担任阿项课程的刘老师称,阿项一天到晚经常精神恍惚,上课时不断自言自语。刘老师好奇之下,问其跟谁说话,不料阿项竟说有人在他耳边说话。刘老师听了大为惊讶,立即将此事反映给家长,家长将其送到医院作详细检查。经检查,发现阿项患的是精神分裂症,估计是因长时间沉迷网络,精神一直处于紧张状态而得不到有效松弛所致。由于阿项已无法正常上课,父母只好给阿项办理了休学手续。记者在阿项曾就读过的学校采访时,他的部分同班同学表示,阿项在班上绝对算是一个另类,行为古怪,平时没什么交往。“他的喜怒哀乐变化很快,一会儿高兴得手舞足蹈,一会儿又显得很沉闷,着实让人摸不透。”一位同学表示,阿项在班上没有什么要好的朋友,上课不听老师讲课,下课后喜欢看窗外,脸上经常会浮现出诡秘的笑容。有段时期,有同学曾试图与他交朋友,但每每跟他谈话,他却从不回话,只是用笑容来回应,根本无法进其内心世界,最后只好放弃。

由于阿项在校期间的行为越来越让人难以捉摸,其班主任曾就此向学校领导呈递了一份报告,阿项成为了校方重点关注的对象。记者在这份内部报告中看到,班主任称阿项自2004年开学以来,问题越来越多:不讲卫生,随处吐痰和吐口水,有时甚至还故意吐在同学身上;开学后性情大变,胆子越来越大,多次主动无事生非挑衅同学;复仇心态较重,对同学有暴力倾向,同学间有小小的摩擦他都会进行复仇,缺乏同情心,严重影响课程秩序和同学的团结;在校表现怪异,对自己的种种失常行为不能自我控制。目前,阿项因精神分裂症已经休学,至今还在求医途中。记者在采访的过程中发现,阿项沉迷于网络游戏,父母对孩子的教育不当要负上相当大的责任。

据了解,阿项的父亲是做生意的,经常早出晚归,根本无暇管教孩子。阿项的母亲文化水平不高,下班回家后除关心儿子的生活起居外,其他方面则十分纵容。自阿项上小学五年级,父母就为他购置了电脑,不料儿子竟然用电脑玩起网络游戏,而且沉迷其中,不能自拔,经常玩到凌晨两三点。尽管父母发现后加以干涉,软硬兼施让他休息,可当他们一走开,阿项马上又爬起床来继续忘我“奋战”。

沉迷网络16岁男孩打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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